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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爷

江苏-扬州交通事故1个月前

¥10.00

律师您好,我是南京江宁人士!我家最近要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6层楼的商品房,有不动产权证),2017年到2019南京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是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安置房,可以享受房屋评估价40%奖励,选择申购安置房可以享受安置房评估价10%优惠!整体政策偏向于鼓励货币安置!举例:我朋友家西善桥国有土地房屋,评估价26000,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后是40000多!
2020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是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安置房 每平方奖励2000,选择申购安置房享受安置房评估价20%的优惠!
我觉得两个政策同样选择货币补偿,前后损失太大!举例:同样26000评估价的房子,今年征收是26000+2000=28000,去年征收就是26000×1.4= 36400!
选择申购安置房,去年享受安置房评估价10%优惠,今年享受安置房评估价20%优惠!区别并不大!!
律师,我觉得今年补偿政策相比较去年损失太大!请问律师这个政策我有什么理解不当的地方吗?帮我律师帮我解读下,如果赔偿过少,我能有什么途径诉求自己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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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大勇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向法院起诉,或是向政府部门反映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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