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烟台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们已经实施债权转让协议了,也快递通知债务方了。我有以下疑虑请大家百忙中帮忙解释一下:1、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人是“个人”不是“公司”。可不可转让给个人?。2、对方是央企控股企业。如果他们不同意转让或不同意转让给个人,该转让协议怎么继续履行?是否对债务人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将来可以起诉债务方?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帮助人数:1200人 粉丝人数:3899人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490人
帮助人数:483人 粉丝人数:2005人
帮助人数:119人 粉丝人数:54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