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山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青岛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在上海成立合资公司,注资比例为中:外=60:40,但注册时登记为中:外=51:49,双方在合同约定所有收益,亏损按照注资比例分配,并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在中方达到某种要求后,外方返还9%股份。请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外方不返还股份该怎么办?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王歆怡律师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系统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执业之
帮助人数:80人 粉丝人数:2839人
本人是扬州市最大的律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1156人
刘飞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在离婚,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
帮助人数:52人 粉丝人数:1741人
殷丽娟律师,从业以来,办理过上千件民商事、刑事案件。擅长刑事
帮助人数:168人 粉丝人数:42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