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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偷东西,钱陪给当事人了,已经不追究了,法院还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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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成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润茂律师事务所

  •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元以上,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受害人报警后,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受害人放弃民事赔偿主张,或已经取得退赃或退赔的财物,不是法定的免除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事由。
    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退赃或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主动投案自首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可能做出免于处罚的判决。
    2、盗窃公私财物未达到上述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可以出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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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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