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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刑事辩护1个月前

互相介绍卖淫怎么量刑处罚?多少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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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琨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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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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