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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公司法务1个月前

你好,原单位于2019年与收购方签订100%股份转让协议,当时好像要求3年业绩兑堵承诺,我作业一名微小股东,与公司一起办理了相关流程。现在2020.6月公司通知去办理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钱未到手,就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吗?(公司说先垫付,后续钱到了扣除)另外问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请问下个人所得税是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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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豪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

  • 属于你股权转让所得部分,个人所得税由你缴纳,但垫付是有风险的。还有你是如何获得股权的,也影响个税缴纳。如果需要认真负责、专业有效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最好再补充一些案情,也可以加微信咨询(电话同号),微信上便于查看证据,很多时候不看证据都是纸上谈兵。

    1个月前

  • 当时合同上只有转让股份数量和总的所得金额,没有提到个人所得税的事情,现在突然要求去缴纳个税,不知道合理吗?

    1个月前

  • 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如果真的拿到钱了,根据相关规定,是属于纳税部分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3487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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