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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朋友的公司人事部5月30日发出通知通告联络单告5月31日就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点:按正常应该提前3天通知;第二点在试用期内告之:对产品不熟悉,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理由。这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吧!以上谢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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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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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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