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青岛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吉林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 长春征地拆迁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吉林-长春征地拆迁1个月前

请问农村开荒地什么叫集体开荒地??

查看孙滔律师的回答

孙滔律师 吉林-长春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可见开荒地可以给开荒的人使用,但是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区别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这样村委会就不可以随意支配这些土地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农村三级肢体残疾的优惠政策各生活补贴 22652人查看

唐梦莹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3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