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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跟老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公婆给的首付30万,房贷60万是我老公每个月交,但房子写的是我公公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跟我老公离婚了,那这房子我还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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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剑锋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戴维律师事务所

  • 由于房产是登记在一方的父亲的名下,那么应该属于一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出资的,那么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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