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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17岁做的担保人(当时不知道担保人什么意思),但是是8月多份,到现在了,但是人跑了,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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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红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联盈师律师事务所

  • 根据《担保法》规定,借贷人借贷到期在不能偿还或无能力偿还借贷时有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担保人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再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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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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