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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借了我20万,给我写了借条,并写明了最晚还款日期是2020年7月1日,两年过去了,我联系他他不回,也找不到人,故意拖欠不还,我是不是得在有效期前起诉呀!需要准备什么证明吗,就有借条!还有起诉地点一定要在被告或原告居住地法院吗?能否在就近法院起诉?
张天罡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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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0年,内蒙古威利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交通事故,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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