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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月18日至12月31日止,试用期为3月18日至6月18日,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岗位底薪为:1200,试用期后岗位底薪标准为:1400,和其他绩效工资及补贴。5月1日我要辞职,公司要求我按合同约定支付2000元学习期间产生的学习费用,明的说就是培训费,还临时说我的试用期在4月底结束了,现在是正式的员工了。我该怎么办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王若栋律师,多年致力于解决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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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满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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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村居、政府法律顾问,代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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