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2011年过来这个公司工作的,后来公司受大环境影响在2015年3月份前解骋了一部份员工,留下来一小部份员工,我是留下来的其中一员,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只正常发了两个月的工资,其他月份工资都是几个月才发一次生活费类型的工资,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发放,一直托至今年5月27日公司发了一份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函给我(当时我是表签了可以续签,但也尊重公司安排,如果不续签请求公司按照劳动法办理,并请求公司将我本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薪酬待遇补齐给我),但公司没有任何回复,只是紧接着又发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续签文件给我,在这过程中公司没有对我有过任何日解聘说明和合同的解释。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个人的权益?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