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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朋友在网络平台做主播,进行淫秽表演,但是平台后方的人没有被抓,只是她被抓到了,她只是一个小主播,牟利也就几千,时间也就几月,但是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说是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我想请问,她是用平台提供的账号密码登录。用户也是通过平台进来观看淫秽表演,那么她算不算组织者,这个罪名对她是否成立,如果成立。一半会被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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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树国律师 湖南-常德 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

  • 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是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中补充的新罪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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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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