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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结婚一年,因各方面感情和性格不合,性生活也不和谐,男方想女方自己去法院申请离婚,对于女方起诉是否有不利?我们之间目前只有婚前的礼金问题,男方家境不错,是否女方需要赔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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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捷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

  • 如果女方确定要离婚了,女方起诉离婚也是女方的合法权利,并不存在对女方不利的说法。只是目前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除非在法庭上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否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可在判决生效后第二次起诉。至于礼金,因各个区域差异较大,不知数额多少。如果女方没有其它情形如骗婚之类的,合理适当数额的礼金一般是不用赔的。这个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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