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开发,因为读书九几年转户口出来变成非农业,2015年登记结婚后迁户口回村里,同年村里土地开发,签了拆迁协议,协议上写了我跟老公都是应安置人口,是常住人口,并且已经给我们拆迁费和四年的安置费,20年准备领取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被告知不符合安置条件,不予安置,原因是根据政府出了文件,2012年8月21日以后转回去的非农业户口都不符合安置条件!但是2012年就出的文件,2015年还跟我们签了拆迁协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告吗?有胜算吗?会不会输了之后要求我们返还之前领取的安置费?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9人 粉丝人数:2229人
执业11年,多年从业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689人
帮助人数:1709人 粉丝人数:3925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22人 粉丝人数:437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