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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房产纠纷1个月前

买的一手房 完全不知道中介 付款都是在房地产售楼处 ,不知情的情款下签了服务协议 被收了四万块 但没写进合同 只开了收据 买完房才知道是中介在卖房 之前他们都说是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没说过中介 这个服务费有明文规定要收多少吗?他们是不是收的太多了 我可以要回一部分吗,期间银行办理贷款都是我们自己开车去办的 他们也没服务什么啊 这个存在欺诈吗?可以把钱要回来吗(收据敲得是中介的章不是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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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章霞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所

  • 你这个应该是他们之间商量的前置佣金,按理来说中介机构是无权收取的,属于违规操作。本人曾在房产公司做过法务,对他们的一些违规操作比较了解,处理房产纠纷也比较多,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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