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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欠款不还的问题。我是口头委托朋友公司与客户公司公对公打款,现在的证据只有其公司与客户公司的盖章合同原件(乙方联系人是我)、开具的发票(开票人和复核人都是他的名字)、委托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每笔具体数额、到账时间对方都是以微信告知的微信截图记录,这些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或者还需要什么证据吗才可以构成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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