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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律师,我离了两次婚孩子判给了男方,我成为了后妈,再婚后没有孩子,男方的孩子会赡养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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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艺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 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一方或双方再婚而形成的,它是一种姻亲关系,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产生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
    一是“名分”型。即继子女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的义务,关系松散,仅有继父母子女名分,他们相互间仅有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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