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河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唐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1974年出生,与丈夫1995年结婚,儿子1996年出生,我们结婚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婚后有两处房子是我和他俩人的名字,无贷款,但是我丈夫以我不过日子为由第二次买房前后都是把钱给他爸,所以第二处房子是我公公提款,我去交的,且他有银行提款的回单,此回单与我交房款日期一致,虽然这钱是我丈夫让他爸代管,但是确实是他爸的存款人,法院在我俩离婚时会以此回单为依据判定他爸有回单部分属于他家吗?第一处房子怎么判?他有一辆汽车是他的名字,贷款已还清,汽车会怎么判?我工作不是很稳定,他现在仍然不给我钱,我对他不是很有信心,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很惨,应该争取什么,法院会以他单方面出具的借条判定我们二人的债务吗?如果他不想给我钱硬是签欠条说我们有多少债务我怎么反驳他呢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帮助人数:5593人 粉丝人数:10813人
钱亚红律师,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帮助人数:885人 粉丝人数:2845人
张舜律师,执业10余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经济类合同纠纷法律
帮助人数:2015人 粉丝人数:7518人
专职律师,熟悉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各种问题,从案件分析
帮助人数:1966人 粉丝人数:390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