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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发展顺序是这样的,我爷爷和奶奶先离的婚,当时把一套房子全给了我奶奶,然后95年我爷爷找人借了5万块钱,我奶奶做的担保(用房照做的抵押),借条上写的是每个月给1000的利息,到97年我爷爷也没还上这钱,他们就去把我爷爷告了,法院的判决是还本金外加7000的利息,说房照抵押不成立,但房照一直在法院,但当时没钱一直就没还上。之后就没什么动作了。08年我奶奶去世。今年放款人(病重)的儿女又来找我爷爷要钱,我就想给还上算了,他们说要8万。我就想问问他们要八万合理吗?我把钱还了然后去法院能拿回房照吗?我还能怎么争取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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