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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钓鱼被人打了,打人的一方报了警,后来在警察吓唬下,签了不需要处理的字,打人一方不是塘主,而是自称在那个鱼塘里放了鱼的人,现在被打的一方感觉到身体被打的太严重了,该起诉呢?还是就这样算了呢?如果起诉,该已什么理由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派出所出警在现场拍的伤能作为证据吗?
李树真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阙持金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
林神晖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现任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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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医学专业毕业,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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