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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为其它第三方垫付费用的合同,合同甲方有两个人,乙方一个人,双方约定了权利义务,但违约责任只有甲方一和乙方承担,签合同时甲方只有甲方一签字,事后甲方两个人都履行了义务,现乙方违约,乙方是否有要向甲方二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认可甲方二合同主体地位可否?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王湘涛律师,医学本科、法学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职称。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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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代理多起成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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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婷婷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法学本科,具有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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