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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这次疫情合同也不在身边,房租晚交了12天,17号是交房租日期,29号交了房租,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之前每次交房租中介都会提醒我们,这次最后一次交房租了,没有提醒我们也给忘了。问了别的中介一般这种费用都不会收取。可能是之前有点小摩擦,中介公司向我们提出收取滞纳金费用高达10260元,是否合法?让他们拍合同,合同上写的:每逾期一日按总金额的5%收取,其他条款暂时看不见。我们是押一付三,3个月房租费用为17100。29号那天中介说滞纳金是3420元,我们是等回京后看了合同再跟他们商议,31号又跟我们说是10260元,说当时没按总奖金算,远远超出了我们日租金额,想先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原兵兵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中瓴律师事务所
王宝文律师 北京-朝阳区 顶辉律师事务所
张海龙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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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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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专职律师,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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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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