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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在广东揭阳市某小区全额购买了一套180平方米现房住宅,(小区2013年己骏工。)只是签购买合同,并没有办理交房手续,也即是无拿到锁匙。于2020年现在要去办理交房,该小区售楼处要收取之前的6年物业费用,请问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如何处理?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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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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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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