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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写着三个月租期,我现在租期已满要搬走,房东却说合同第八条,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不退押金,我想问一下,那个第八条不应该是租期未满提前搬走的情况才提前一个月通知吗?求详细解答。感谢。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支付给甲方半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并在结清水电费,网费,物业费等费用方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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