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岸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爸不知情抚养过我妹,退休之后生病,也由我妹和我照顾他,当他在世时,曾口头表示九龙花园给妹,秋实春华给我。
他去世后,妈作主重新分配,并订协议:妈现自己住的渝钢村房给妹,秋实春华给我,九龙花园房由妹和我平分(妹得房,付7万给我),付款时间未订。当时妈、妹、我签字
我想咨询:因协议付7万给我未订时间,我认为协议不完善:1.未订付款具体时间
2未注明7万是在当时,亦或是现在时间的金额,合同不符合公平原则。
可否:要求重订,或补充原协议。订明具体付款时间、金额?(明确金额须与付款时的市场房价一致)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92人
帮助人数:150人 粉丝人数:1475人
蒋卫华律师,三级律师,在安徽亳州工作三十多年,具有丰富的社会
帮助人数:449人 粉丝人数:2591人
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
帮助人数:250人 粉丝人数:330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