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海淀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9年10月9日,我与公司签定了三年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80%工资。现试用期已满,公司没有让我转正,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合同了,如果我想接着工作下去,应该怎么做,谢谢。
何竹兰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49人 粉丝人数:1592人
帮助人数:1805人 粉丝人数:5199人
帮助人数:104人 粉丝人数:1449人
法律硕士,具有军工企业法务、纪检负责人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诉
帮助人数:1425人 粉丝人数:38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