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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在卖房过程中,由于银行贷款问题买方长期拖延,不想再卖给他,后期买方要求举行合同,收到了律师函。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查看郑燕端律师的回答

郑燕端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您好!看你们合同有无约定银行贷款问题是否属于违约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卖方需要等银行贷款之类的,那么你们这方就没有违约,有权选择不卖。对于对方的律师函,你可以回函给他们,也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合同。更多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1个月前

  • 如果合同中写了期限时间,但是加上了由于银行业务办理问题期限可以延长呢?买家是由于贷款问题不断在换银行贷款。

    1个月前

  • 您好!对于延长的约定怎么说的?还有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和约定的时间差的多不多?房屋买卖无小事,建议把合同和对方律师函发过来看一下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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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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