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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5个月,公司只在入职第一天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协议,1个月后公司因能力不行给我延了一个月试用期但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同时2个月的试用期并未给我上社保,现在转正工作三个月了公司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我从预算员工作调岗至资料员,两个岗位虽同属一个部门但并不是入职时答应我的岗位,我不想从事资料员工作并向部门领导反映我的想法,并有录音作证,请问我可以随时离职直接采取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证明材料有社保记录、工资卡交易流水单、工作时照片、以及与公司领导讨论关于转正工资的聊天记录,还有转换岗位时与领导的当面谈话录音。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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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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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及重大商事案件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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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博律师,男,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曾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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