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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个月通过朋友介绍,接手了一家公司的30%的股权,公司共4位股东各占股为25%、25%、20%,我是公司新法人,已经完成变更,前法人承诺完成工商变更后会把公司主导运营权交给我,可变更后,前法人占股25%,他不让我过问财务方面的事情,还说我不相信他
公司财产现在分别在公司帐户和前法人的私人帐户上,请问他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王艺桦,女,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安徽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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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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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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