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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公诉人向法庭建议该《情况说明》是由我(被告人)执笔写的为由不予采用。然而该《情况说明》恰恰是村主任考虑到自己与副主任(被害人)今后还要搭班共事,不便执笔。遂授意有我代笔写反应事实真相的《情况说明》打印后先交由村书记审阅,副主任核对无异议后最终由村主任签字盖章。后来法庭因该《情况说明》无法对我定罪,遂迫使村主任去派出所重新作笔录说副主任没有勒我的颈,只是用手搭了我的肩。由此法庭排除了《情况说明》的证据。最终判我六个月的徒刑,请问该《情况说明》能够被法庭排除吗?

查看於伟林律师的回答

於伟林律师 江苏-苏州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 不清楚前因后果及具体案情,无法判断你所述;对于情况说明对你有利是吗?那你需要证明情况说明的具体形成过程;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8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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