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严重的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国家规定,收取的利息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6%就属于高利贷,并且这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一、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1、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2、放高利贷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予立案追诉。
放贷者如果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二、高利贷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上文可知,放高利贷涉嫌犯罪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比如说套取金融机构的资金贷给他人。在民间借贷中,高利贷仅仅是利息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