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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纪合同中要求解约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否则收入都归甲方所有,但是没有补偿条款,如果直接签了,条款具有法律效益吗,而且条款中有一条是前两个月kpl没达标甲方有权利单解除合同,那这个也包含在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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