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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关于第二手中介与本人临时普工的事情。中介公司以高薪为诱饵。每小时15.5到19元每小时到网上去招聘。应该有很多人跟我一样,招聘之后,然后到一个峰龙投资的一个店面里培训。培训完后然后鉴一份用人合,合同里分别填写自己的出生地,年龄,工价,合同期3个期等等然后签名按手印,然后就去工厂上班去。当我做到15之后要不做了,那时我问培训人想辞工,他说没有做满一个月辞工是没有工资的,当时开培训时说过,然后我就做了一个月,辞工七天,总共做了38天时间,工时为364小时。得到工时就准备去算工资,然后他拿出合同,按15.5元每小时计算有5642元,减去我之前有支借生活费600,还剩5042元。可是合同里工有一条,签合同时我没有我看清楚,要支付招聘用300元,每小时扣除1元做为管理费。急辞工一周无薪。做满一个月末做满合同期者按劳动法最低标准结算扣除百分之30作为厂方损失违约赔偿金,另扣除违约金500元及新岗位7天试用无工时,后面就是旷天的事情就不说了,向这样算下来我就有2185.4元。请问一说这份合同甲方没有盖章,是否合法,不合法我该怎么办
徐丹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商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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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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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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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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