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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公司法务1个月前

昨晚下了班之后 同事邀请我跟另一个女同事 一块去吃饭 然后他又叫了另外三人 我们不认识 随后去了一家旋转小火锅 并排坐着 期间同事跟他叫来的其中两人开始喝酒 两人并对他进行劝酒等 整个吃饭时间内我跟女同事和另外三人的其中一个并未跟邀请吃饭的同事有交流 以及喝酒 劝酒 一直都是另外两人与其说笑 言语刺激他进酒 吃饭结束后 我们便各自结了自己的帐 另外两人将其送回了公司宿舍 第二天一早 舍友发现其异常 送去医院 已经死亡 请问跟我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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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泉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鲁杰律师事务所

  • 你好!同桌饮酒必须在有一定过错前提下,才会承担责任。比如: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5、酒局的组织者,未承担控制客人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 。
    如果像你所述,你们没有任何交流,互不认识,没有以上过错情形,一般就不会承担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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