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川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南川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一方离婚一方不同意,分居两年后儿子女儿归谁所有,母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父亲是建筑工人

查看邓春律师的回答

邓春律师 重庆-大渡口区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

  • 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4403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3739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306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