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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村里规定,家里有两个女儿的只能认定一个,而我是家里的大女儿,已结婚,两边住,户口未牵,嫁入地也未认定,组里开会一致同意按户口认定,被村里否决,我现在要求在村里认定,村里也否决,但我看政策,没有说家里有两个女儿的只认定一个,而且我符合认定条件:(3)出嫁(含入赘)人员及其子女,不管其户籍状况,原则上优先在嫁入(含入赘)地认定。如果户籍仍在嫁出地且生产、生活并履行相应义务,而未在嫁入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认定的人员,可以在
嫁出地认定
请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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