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上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静安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父亲单位1985年分的公房,1986年母亲去世。1987年父亲登记结婚。娶了继母。我们家三个孩子。当时都和继母住在一起。一两年内相继都结婚走了。过了五六年之后,这个工房父亲和继母买了产权。花了1万多元。房子是父亲单位分的。一直是父亲的名字。三年前父亲去世了。房子一直没有更名。十五六年这个旧房子一直租给别人住了,租金一直有父亲和继母收取。十五六年以前父亲和继母买了商品房。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这个房子根据新婚姻法能算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吗?这个房子不更名的情况下,也能给钱吗?继母让我们更成他的名字。不更名能不能给钱?算不算父亲的婚前财产?继母有没有继承权?
张龙刚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帮助人数:215人 粉丝人数:1233人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252人
帮助人数:286人 粉丝人数:1493人
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16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