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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9年到公司工作,2014年与我签了无固定合同。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是合同约定中有:在履行合同中,甲方根据需要或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现在公司重新竞聘岗位。竞聘不上就转销售。请问律师:我不想竞聘,因为公司加了工作内容。公司能不经过与我的协商就调我的岗吗?还有我坚持找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行不行。如果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按每年补偿月工资*2的赔偿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2012年成为中共党员,201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州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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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攀律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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