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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是一个有严重产后抑郁症的病人,患病一年多了,一直在做治疗。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现在老公嫌弃我是累赘,离家出走,丢下我一个人。只负责我的房租,不给生活费和治疗费。并且提出离婚。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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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芸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 首先要看你是否同意离婚,若你不同意离婚,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满足以上情形后一审法院才有可能判离婚。
    而根据你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无工作能力和收入。建议你可以先找居委会等做调解,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第四十四条 【遗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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