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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债权债务1个月前

律师您好,由于对法律无知,于10年前为他人担保在一张30万的借条上做为担保人签字,当时合同条款没有说明还款时间和担保时间。由于债务人没有还钱,现债权人将担保人一起列为被告。 目前有利条件就是在2014年债权人要求过债务人还钱,当时作为担保人已经给过9万现金!但是缺乏法律意识,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现在我做为担保人能不能用这个理由做为抗辩:因在2014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现已超过六个月时间,当时六个月内没有起诉担保人责任,现担保人是否可以申请免责!不利条件就是当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如果由债务人单方面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在2014年已经有要求还钱,并且已经还了9万!法院是否能够采纳为有用证据,并判担保人免责!请专业的律师帮忙一下,如有胜诉把握,可聘请为本案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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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瑜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担保人已经代债务人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6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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