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广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深圳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由于对法律无知,于10年前为他人担保在一张30万的借条上做为担保人签字,当时合同条款没有说明还款时间和担保时间。由于债务人没有还钱,现债权人将担保人一起列为被告。 目前有利条件就是在2014年债权人要求过债务人还钱,当时作为担保人已经给过9万现金!但是缺乏法律意识,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现在我做为担保人能不能用这个理由做为抗辩:因在2014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现已超过六个月时间,当时六个月内没有起诉担保人责任,现担保人是否可以申请免责!不利条件就是当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如果由债务人单方面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在2014年已经有要求还钱,并且已经还了9万!法院是否能够采纳为有用证据,并判担保人免责!请专业的律师帮忙一下,如有胜诉把握,可聘请为本案辩护律师!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帮助人数:18149人 粉丝人数:20949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375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434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61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