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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一位亲戚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申办招商银行的银行透支卡时,将我母亲作为担保人,留了姓名和联系方式。前阵子我母亲接到了数次银行电话,催交透支金额。母亲询问这位亲戚后,此人回答该卡不是他本人用,借给别人用了。数日后欠款人缴纳了欠款,我母亲便不再收到银行电话。最近一段时间,我母亲又数次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但这位亲戚一直一笑了之,再三推辞解决此事,说没事,让我母亲不要管。我母亲心软,只是烦恼也并不打算再与这位拒绝配合的亲戚协商。我母亲说她并未签字或提交任何证件、手续等,承认自愿成为担保人,完全是被蒙在鼓里,第一次收到银行电话,亲戚才跟母亲轻描淡写说了此事。但不知为何,每次借款人欠款未还,银行还是来打我母亲电话催交欠款,难道成为担保人不用本人确认签字,只需申请人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即可?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对于我们有什么严重危害?在法律上我母亲是有效的担保人吗?如果借款人(亲戚或是他借给银行卡之人)长时间借款不还,数额超过一定限度,我母亲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想跟这位亲戚协商,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警醒他?此事已烦心我数日,恳请律师百忙之中简要为我解惑一下,不胜叨扰,十分感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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