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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没有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出资行为是否属于赠与性质,司法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赠与,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父母为了让子女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出资资助子女购买房产,从常理上讲应该属于赠与关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认定为借款,即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非常纠结这事情,婚后父母汇首付款给我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目前闹离婚,法官认为是赠予,我主张要求偿还父母首付款,事后补了借条。汇款单加借条能要回?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硕士研究生毕业,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债务、征地拆迁补偿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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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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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处理劳动争议、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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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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