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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兑下了一个大学食堂档口,没有和学校签订合同,只有我和上家的转让合同,承诺一年后我会和学校敲定合同,并且已经付给对方70%的兑店费用。现在一年过去了,学校没有要签合同的意思,而且提高了租金,现在已经过了我和原业主合同的约定时间,我可以提出不兑店,要回原来的70%兑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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