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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洋洋)

重庆-涪陵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如果房子是子女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付款是父母支付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房子首付款来做为还款吗?并且房子是在借款期间过户到子女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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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帅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 该问题,我稍后为你详细解答

    1个月前

  • 原则上债权人不能执行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父母为子女出资支付首付款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除非债权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其父母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也只能向法院另行起诉要求确认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无效。但实践中要证明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证据较为困难,鉴于你所说的情况,法院执行子女的房产的可能性相当小,可不予担心。

    1个月前

  •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免费详细了解

    1个月前

  • 如果对方的房产开始的时候是以父母的名义登记,只是因为原购房人因被捕入狱后才过户给子女的,并且在借款未还的情况下搬家,故意不和债权人联系,对方也承认自己是把房子过户是因为坐牢了办不了按揭才只能过户给子女,并非赠予,这样的话可以申请执行吗?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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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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