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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并于在职期间自行注册公司,将原公司业务签于自己公司名下。是否已触犯公司法。被公司开除后,公司未对其起诉。现又获得他在职期间收受回扣的证据,是否还能对其起诉?他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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