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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敏-msl

江苏-南京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合伙人从公司账户上取走了大约30万元,【这30万已还债或者以一些莫须有的名义用对公账户分别转给了6个关联人,均为他亲戚朋友以及他爱人】现在本人名下没有财产,跟我破罐破摔.. 综上所述; 提问1.他爱人跟他在17年就离了婚,只是离婚 不离家,财产其实还是共同的,而且大部分钱他都是上缴给他爱人的,也是受益人之一。。而这个人他财产早已转移了~~那么,关于公司的损失可以一并起诉他爱人吗? 提问2.公司的经济损失可以找当时收款人吗?也就是他的亲戚朋友?这个究竟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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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忠建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

  • 从你描述情况来看,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回损失的。

    1个月前

  • 律师,可以起诉他的债权人吗?

    1个月前

  • 可以起诉他的债务人,代位追偿。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5229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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