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南昌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2016年6月某工程劳务公司老板孙某以介绍承包工地为由收取我20000元工程押金,孙某出具20000块工程押金条。8月发现该工地已经有人承包并已经动工,遂要求孙某归还我20000押金,孙某一直拖欠不还,遂在9月中旬报珠海派出所,并在派出所要求孙某写下承诺书,承诺9月30号之前还清押金20000元,如9月30号之前没还清,则在2016年10月1日开始按月5%的计算利息。但9月30日孙某仍旧以没有钱拖欠。请问律师,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行为,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宣恩集,广东肇庆地区律师,主要擅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帮助人数:195人 粉丝人数:806人
律师、经济师、合伙人,执业二十年资深律师,曾在企业从事技术工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651人
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曾撰写多篇实务专业文
帮助人数:35人 粉丝人数:835人
广东侨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多年在大型国企,恒大集团从
帮助人数:519人 粉丝人数:176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