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河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信阳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我妻子精神病患者。家里成员我本人47岁(农民),妻子是42岁,从2006年得病,靠长期服药冶疗。长子现15岁,因在2004年在贵州省遵义市(被拐),现小孩11岁,在校学生(五年级),一家人的生活就靠我挣钱生活。我又要挣钱,还要看管妻子,小孩等…从14年前病人的治疗费和药费都是我本支付的,15来当地政府只支付半年的的治疗费和药费,当时我去拿药时,政府叫我去医院(叫帐),6月6号我在医院拿药时,医院说:现在国家规定不行了,我打电话给政府的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说:由我先支付后回政府给我报销,到至今2016.2.1日都没给我报销。请问象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